营销渠道(MarketingChannel)也被称作是贸易渠道或者分销渠道。营销学家伯特•罗森布罗姆(BertRosenbloom)在其著作《营销渠道》中,讲到营销渠道的概念混乱时这样说:“有时它被认为是一种把商品从生产者转移到消费者或其他最终用户的通道;有时它被认为是商品通过各种代理环节的过程。此外也有观点认为,渠道是一种商业企业之间为共同实现某种交易而形成的一种松散联盟。”。这种不同的看法实际上是基于对渠道属性和渠道作用的不同认识,或者是从不同视角对渠道作用的观察。

事实上渠道不仅是一种商业服务和营销手段,也是一系列的商业和营销组织。通常情况下,大多数生产者并不是将其产品直接出售给最终用户的,而在生产者和最终用户之间还有一系列的中间机构担负着不同的功能,这些中间商就构成了营销渠道。一般来说营销渠道是促使产品或服务顺利地被使用或被消费的一整套相互依存的组织,它们组成一个产品或服务在生产出来以后的一系列途径,经过销售到达最终用户手中。
由于渠道在整个营销链条中所担负的是一种传递作用,所以可以简单地说,营销渠道就是产品从制作者手中转至消费者手中所经过的各个中间商连接起来的通道,它由位于起点的生产者和位于终点的消费者,以及位于两者之间的各类中间商组成。

而不同企业、品牌由于属性不同,其与消费者联系、并将产品送达消费终端的形式也有所不同,这就导致了营销渠道的多样化。如在营销渠道中,很多中间机构自己本身也不接触消费终端,它们只是买进商品或者取得商品所有权,然后再将其岀售给其他中间商,这些中间机构就叫做买卖中间商,如一些大型的批发贸易公司、各式各样的进出口公司,大多都属于这一类型。还有一些中间机构,则直接和消费终端联系,它们从生产商或者批发商那里获得产品,由自己直接寻找顾客并将产品最终出售给顾客。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中间机构同样也承担着分销支持活动,这些中间机构大多是一些服务机构,它们既不取得商品所有权,也不直接参与销售和各种买卖谈判,只是在整个销售中起到相应的服务支持,这些机构称作营销渠道的辅助机构,如物流公司、独立仓库、银行和广告代理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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